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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关于规范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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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3 11:12    来源:临沂消费维权网

全县各医疗美容机构:

为进一步净化医疗美容市场,加强医疗美容服务经营自律管理,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和商品,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县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医疗美容机构在提供服务和销售商品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价格等内容。不得收取公示内容外的任何费用;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医疗美容机构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且应与经营场所上价格公示一致。

三、医疗美容机构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采用划线价、低标高结、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

四、医疗美容机构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时,不得采用低价耗材冒充高价耗材、多计耗材使用数量等方式违规收取费用;不得采用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或其他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

各医疗美容机构要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监管执法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自身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并公开曝光。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留存证据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全县医疗美容行业市场秩序。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