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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彩妆产品比较试验报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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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5 21:17    来源:江苏省消保委

了解儿童彩妆产品质量状况、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客观的产品信息、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指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儿童彩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消保委)于近期对儿童彩妆开展了比较试验工作。

一、样品选购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采取线下与线上采样相结合的方式,由江苏省消保委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线下实体店和线上电商平台上随机购买。共购买15款样品,线上10款,线下5款,其中线上平台有淘宝、天猫商城、京东商城、拼多多、唯品会,线下实体店主要集中在南京夫子庙金榜大市场、金盛网巾市百货市场等。购买的样本品牌包括雅姿丽、莫阿娜、歌莉儿、玄乐星、捷雅妮、迪士尼公主、凯利达、捷雅妮等,购买单价从16.9元到399元不等。15款儿童彩妆样本基本信息见表1。

115款儿童彩妆样品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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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试项目及依据

本次比较试验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QB/T 1976-2004《化妆粉块》、GB/T 13531.12008《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值的测定》、GB/T 24800.2—2009《化妆品中四十一种糖皮质激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薄层层析法》等国家标准以及商品明示标准等。本次比较试验中主要针对儿童彩妆产品中腮红、唇彩、眼影这三类产品进行测试比较,考核项目及检测依据分别见表2,表3,表4。

2:腮红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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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唇彩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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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眼影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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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测结果分析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结合购买产品的网页宣传以及购买时和商家的聊天内容可以确定本次购买的15批次产品都属于儿童化妆品范畴,应按照化妆品的要求规范生产、备案及销售。

根据本条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本次比较试验的测试项目选择了微生物指标、pH值、重金属(汞、铅、砷、镉)、41种糖皮质激素、盐酸美满霉素等7种组分、氟康唑等9种组分和依诺沙星等10种组分。

测试结果显示15款儿童彩妆样本的微生物指标、pH值、重金属(汞、铅、砷、镉)、41种糖皮质激素、盐酸美满霉素等7种组分、氟康唑等9种组分和依诺沙星等10种组分均符合相关要求。

1. 微生物

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用化妆品中,菌落总数≤500CFU/g或CFU/ml;其他化妆品菌落总数≤1000CFU/g或CFU/ml;霉菌和酵母菌总数≤100CFU/g或CFU/ml。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等致病菌在1g或1ml化妆品中不得检出。本次比较实验15批次均满足以上要求,具体见表5。

5:儿童彩妆微生物检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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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pH值

皮肤作为人体面积最大的器官覆盖全身,使机体各种器官免受机械性、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因素的侵袭,具有保护、代谢、调节体温和感受外界刺激等功能。由于皮肤表面存留着尿素、尿酸、盐分、乳酸、氨基酸、游离脂肪酸等酸性物质,所以人体皮肤表面常呈弱酸性。皮肤表面的这种弱酸环境对酸、碱均有一定的缓冲能力,若皮肤表面pH值偏离弱酸性环境,皮肤就会容易发生过敏、发炎等情况。

本次比较试验依据方法标准GB/T 13531.12008稀释法进行测试,依据产品明示的执行标准QB/T 19762004《化妆粉块》等进行判定,其中有4款未明示相应产品的执行标准,不做判定,具体测试情况见表6。

6:儿童彩妆pH值检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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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金属

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汞不得超过1mg/kg,铅不得超过10mg/kg,砷不得超过2mg/kg,且镉不得超过5mg/kg。本次比较试验重金属检测结果都满足相关规定。

4. 禁用组分

1)盐酸美满霉素等7种组分、氟康唑等9种组分以及依诺沙星等10种组分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将盐酸美满霉素等7种组分(盐酸美满霉素、甲硝唑、二水土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多西环素、氯霉素)、氟康唑等9种组分(氟康唑、酮康唑、萘替芬、联苯苄唑、克霉唑、益康唑、灰黄霉素、咪康唑、环吡酮胺)以及依诺沙星等10种组分(依诺沙星、氟罗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培氟沙星、环丙沙星、恩诺沙星、沙拉沙星、双氟沙星、莫西沙星)列为禁用物质。本次比较试验以上禁用物质没有检出。

以上禁用物质都属于抗生素的范畴,不得人为添加在化妆品中。消费者如果长期使用含抗生素的化妆品会使面部菌群失调,引起接触性皮炎、抗生素过敏等症状,易产生耐药性。药物残留还可能导致中毒、过敏反应,并对肝脏、肾脏以及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2)糖皮质激素

2020年“大头娃娃”事件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经营者在补水面霜中违法添加了糖皮质激素——氯倍他索丙酸酯,这种激素常见于治疗湿疹的药物中。糖皮质激素作为一种激素药物,具有调节糖、脂肪、蛋白质生物合成和代谢的作用,是临床上使用最为广泛而有效的抗炎和免疫抑制剂。因为糖皮质激素具有较强的抗炎、促进造血功能、调节糖合成和代谢等作用,所以初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后皮肤会迅速变白净、水润、细嫩,皮肤原发问题也迅速得到缓解。然而如果长期使用添加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皮肤的毛细血管会扩张、毛囊将萎缩;一旦停用,皮肤就会发红、发痒,出现红斑、丘疹、脱屑等问题,医学上称之为糖皮质激素依赖性皮炎、接触性皮炎或化妆品皮肤病。

本次比较试验采用《化妆品中四十一种糖皮质激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薄层层析法》(GB/T 24800.2—2009)对样本中的41种糖皮质激素进行测试,都没有检出。

 

四、存在问题

  (一)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问题

本次比较试验共计购买样品15批次,其中线下5批次,线上10批次,线上的10批次均宣称“儿童彩妆”或“儿童化妆品”。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对化妆品的定义,结合购买产品的网页宣传以及购买时和商家的聊天可以确定以上购买的15批次产品都属于儿童化妆品范畴,应按照化妆品的要求规范生产。但仔细核对15批次样品的相关信息,却存在以下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地方:

1.缺少备案信息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国产普通化妆品需要进行备案,才能上市销售。购样后,我们通过药监局的网站查询发现有6款国产产品没有查到化妆品备案信息,他们分别是雅姿丽、莫阿娜、玄乐星、捷利、芭比&凯利达、叶罗丽;1款品牌为miss  NELLA的进口产品没有查到备案信息(此产品购于天猫国际);仅有8款进行了备案,见表7。

7:备案的儿童彩妆样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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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保障儿童使用化妆品安全,2021年9月30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其中规定:除标签的要求以外,其他关于儿童化妆品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使其符合《规定》。

在此次比较试验中我们发现,有个别品牌最初并未在网上进行相关产品的信息备案,但是新规施行以后企业在网上进行了产品信息备案,这也说明在国家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的前提下,部分企业已经提高了法律意识,加强了自身的生产备案管理。

2.缺少生产许可证    

15款产品中,除1款进口产品没有生产许可标识外,还有3款产品未标注生产许可证,见表8。我们通过查询企业的经营范围发现,这三家单位汕头市澄海区乐佳宝玩具厂、汕头市玄乐星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捷利玩具厂都是玩具的生产厂家,根本不具备化妆品的生产资质,属于超范围经营。

8:儿童彩妆样本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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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CCC认证情况

我们通过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查询发现,15款产品中,有2款产品认证存在一些问题。雅姿丽的认证证书都已经注销或者撤销,并且在两个无效证书中都没有产品型号“988E-32”的记录;捷利的认证证书2019012203191672已于2020年1月2日注销。由此可以看出,一些企业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资质,但是却在产品上宣称具有CCC认证,涉嫌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

9:儿童彩妆样本的CCC认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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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标识问题

15款产品中1款天猫国际销售的进口产品没有中文标签;2款未标注化妆品的执行标准,仅标注了玩具的标准;还有2款标准标错的情况。雅姿丽和ysj的产品明示执行标准唇彩QB/T 27576-2011标注有误,实际应为GB/T 27576-2011。这些情况反映了生产企业对标签标识问题不重视,对产品标准不熟悉,缺乏生产化妆品的基本知识。

10:儿童彩妆样本标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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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的宣传宣称与检测结果不相符

本次购买的15批次儿童彩妆样本中,有部分产品存在夸大或虚假宣传的问题,有的是在网页宣称“水溶性配方”等字样,有的是产品包装上印有相关描述,具体情况见表11和见图3。比如,莫阿娜、玄乐星、捷利都宣称水溶性配方,清水洗即干净。但是通过实验室溶解测试,这些彩妆类产品并不能溶于水,通过清水卸妆比较困难,势必要选择卸妆产品进行清洗。儿童的皮肤娇嫩、角质层薄,经常使用可能对其皮肤产生损伤。

11:夸大宣称的儿童彩妆样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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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宣称字样

对于缺少备案信息、超范围经营等情况,省消保委将移交给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六、消费提示

根据本次比较试验的结果,结合消费者日常投诉的情况,江苏省消委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儿童彩妆时注意“一看二查三测四防”。

(一)看清产品包装信息

看清产品包装上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有生产厂家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标签。尽量选择包装密封性好,不要选择敞开式包装销售的产品;此外,还要查看产品外包装上是否有产品的全成分,尽量选择成分简单,不含香料、酒精和着色剂的产品,选择有一定安全使用历史的化妆品原料,不建议购买添加新研制的化妆品原料的儿童彩妆。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儿童化妆品标识——“小金盾”,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其标签必须标识“小金盾”,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届时请广大家长朋友在选购儿童彩妆产品时,关注“小金盾”标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9日发布公告《勿将玩具当儿童化妆品使用》,其中明确化妆品与玩具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实施管理,其管理措施和要求也不相同。所以建议消费者购买儿童彩妆时查看产品的外包装上的执行标准,产品的执行标准应该是化妆品相关标准,而不是玩具标准。

(二)查询备案信息。建议消费者在信誉良好的商超或网络平台上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儿童彩妆。购买前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APP”查询拟购买儿童彩妆的备案信息;如果发现产品没有备案信息,建议不要购买并拨打12315进行举报。

(三)测试是否有过敏反应。由于个体皮肤存在差异,在首次使用儿童彩妆或更换不同品牌的产品之前,可以先做皮肤过敏测试,观察对产品是否存在过敏反应。建议消费者在前臂内侧的中下部涂抹少量产品,24小时后观察涂抹部位的皮肤有无红肿、瘙痒、灼热等异常现象;如无异常现象,再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进行正常使用。

(四)防止产品使用不当。建议消费者尽量减少儿童彩妆的使用量以及使用频次,不必须时尽量不给儿童使用。因为儿童的皮肤角质层薄,吸收好,屏障作用弱。有害物质极易吸收进入体内,引发各类炎症,甚至更大的伤害。在使用儿童彩妆产品后,建议选择专门为儿童设计的卸妆产品进行卸妆,防止清洁不彻底对皮肤造成影响。另外,对于购买的产品应妥善保存,并经常检查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由于密闭不当导致产品被污染等。若在使用产品后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注意观察;如症状未改善,建议及时就医。

注:本次比较试验仅对所购样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