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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丨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助力获赔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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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1 21:39    来源:临沂消费维权网

近日,有网友通过临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反映,在沂南县隆达超市买到卖过期食品。就此,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该网友,称经协商,商家赔偿投诉人700元,问题已经解决。


该网友反映,于2022年5月8日,通过沂南县隆达超市购买了一袋瑞松香辣鱿鱼仔,生产日期为2021年7月11日,保质期为9个月,故该超市售卖过期食品,现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特此投诉,要求商家退款赔偿。地址:沂南县花山路93号智圣名庭南,请予以处理。

对此,6月10日,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称,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界湖市场监管所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电话联系求助人了解情况,又前往求助人提供的地点进行调查。经协商,商家赔偿投诉人700元,问题已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