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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使中消协名称和会徽开展商业宣传,当事人被罚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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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2 16:55    来源:临沂消费维权网

8月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发布关于湘亚医院擅自使用我会名称和会徽开展商业宣传的声明。


2022年3月,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湘亚医院擅自使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名称、注册商标制作宣传册,对外宣传与中消协合作开展经营活动,误导欺骗了消费者,侵害了我会注册商标专用权,给我会的声誉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经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对当事人罚款15万元,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向我会道歉。

我会再次声明,我会3·15商标(3·15数字及地球人型组合图)已在商品和服务45个类别上获得注册,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我会不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收取费用或者以其他谋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和服务。如有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与我会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其与我会存在特定联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我会将依法追究涉事主体责任。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