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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恒源食品“糖姜片”二氧化硫超标,复检仍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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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9 09:22    来源:临沂消费维权网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通报15批次不合格食品,标称为沂南县恒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糖姜片”,因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而被通报。

抽检公告显示,荣成市崖西仁东商行销售的标称为沂南县恒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姜片(生产日期/批号:2023/2/1,规格型号:500克/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沂南县恒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表示,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防腐剂和抗氧化剂,具有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二氧化硫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在蜜饯凉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35g/kg,在鲜水产(仅限于海水虾蟹类及其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1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