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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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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3 11:04    来源:临沂消费维权网

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朋友们: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先锋力量。他们正处在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吸烟、饮酒不仅会损害他们的身体健康,影响他们的性格塑造,甚至使他们做出错误判断和行为,导致不良后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营造绿色生活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此,我们倡议:

一、共同引导未成年人自觉远离烟酒类商品,拒绝吸烟、饮酒不良行为,勤俭节约,坚持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不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销售烟酒类商品。

三、宾馆、饭店、商超、零售店、酒吧、KTV等烟酒类商品销售单位需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主动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类商品。

四、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从自身做起,不让未成年人代买烟酒,不在未成年人集中的场所吸烟、饮酒,帮助和带动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五、如发现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违法违规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帮助未成年人远离烟酒类商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未成年人在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中健康快乐成长。

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