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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联合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 、新《消保法实施条例》宣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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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6 16:44    来源:临沂消费维权网

近日,为迎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沂水县市场监管局、沂水县消费者协会联合沂城街道办事处,深入社区,开展新《条例》宣贯活动,通过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宣传解答新《条例》、发放食品药品化妆品消费常识明白纸、自媒体现场直播宣传等接地气的方式,拉人气聚正气,收到良好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共7章53条,主要包括细化和补充经营者义务相关规定、完善网络消费相关规定、强化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规范消费索赔行为、明确政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适应了消费场景、消费方式、消费维权需求等新变化,对部分消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对今后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沂水县市场监管局、沂水县消费者协会将以新《条例》出台与实施为契机,建立和完善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直面消费者诉求和社会关切,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供稿:沂水县消费者协会 朱建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