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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保健产品说法多,老年消费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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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8 08:32    来源:烟台市消费者协会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23日,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称一位老人家在某老年爱心团购店购买了1万元的保健品,实际服用后没有作用,要求退货退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商家在口头推销宣传时声称该款产品可以降血压、降血糖,实际消费者买到的只是一种保健品,作用有限,并没有商家宣传的那么神奇,经过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同意对消费者全额退款并注意宣传用语。

【案例评析】

近些年,部分不法分子盯上了老年人手里的存款,一些不法经营者在保健品推销过程中,存在夸大产品功效、虛假宣传、打擦边球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轻信广告,延误病情,老人如身体不适一定要到正规医院进行看病治疗,按医嘱服药,不能以保健品代替药品。

【消费提醒】

老年人应理性看待保健品,保健食品不具备治疗功能,购买药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按医嘱服药,同时应查看医生是否具有医师执业证或者药店是否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谨防上当受骗。

同时,老年人网购药品受骗的情况也在逐年增加,一部分老年消费者通过朋友圈了解到保健商品,被各种功效的广告迷惑,轻信了微信客服的介绍,冲动转账购买,结果发现服用后并无效果。再次提醒老年消费者微信朋友圈等私下交易不受消法保护,老年消费者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交易前要查证对方诚信度,交易过程要收集并核实对方名称、住址、交易场所、联系方式以及工作人员身份信息等,核实消费凭证中公章、签名的真实性。